2021/9/24
附件2:
申报编号:
宿州市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
(公共建筑装饰类)
工程类别: 1、酒店; 2、办公楼 3、其它类型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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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工程现在使用的名称,如与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名称不符应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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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在地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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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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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为公司实际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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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
(如有变更请及时函告)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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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号码)(手机号)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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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mail:(或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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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是否申报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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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盖 章 处:
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填 表 说 明
1、申报单位在填写本表时应统一用标准小四号楷体,并替换相应栏楷体内容。
2、本表应由申报单位按下载的表式,用A4纸双面打印。
3、本表封面(除右上角“工程编号”)、表一至表四(除签名外)内容应由申报单位用电脑填写,表五由申报工程的使用单位填写,表六由推荐本工程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填写,表七、表八由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填写。
4、各栏中加盖公章及签名处,应清晰端正,本表各页面一经填写不得涂改。
5、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工程,本申报表内各项计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6、申报表一式两份,单独成册。
企 业 声 明
我企业申报的本项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消防验收合格,工程资料真实准确,质量(包括结构和设备安装)优良,达到国内、本地区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申报单位:(盖 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表一、装饰工程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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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名 称 |
(工程现在使用的名称,如与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名称不符应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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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地 址 |
省、市、区、道路、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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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主 单 位 |
如有变更应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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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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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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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面 积 |
平方米 |
施工的装饰 工程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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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工 日 期 |
年 月 日 |
合 同 金 额 |
(小写)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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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 工 日 期 |
年 月 日 |
结 算 造 价 |
(小写)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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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范 围 |
此栏填写申报单位承包该申报工程施工的具体部位、分项或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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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饰 工 程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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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装饰工程所在建筑的总建筑面积、结构型式、层高、防火等级、建筑性质、地处位置等基本情况。 2、申报的建筑装饰工程情况。 ①投资规模、面积、造价; ②设计创意与构想,节能与环保的设计体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 ③建筑装饰工程深化设计和更改原创设计的说明; ④工程施工的主要特点和难点; 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及自主创新成果,部品工厂化生产现场装配所占工程量的比率; ⑥其它应说明的情况。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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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申报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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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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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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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经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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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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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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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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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质类别与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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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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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会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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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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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 2、申报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3、工程质量创优、施工安全生产、创建文明工地的保证措施; 4、其它应说明的情况。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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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申报工程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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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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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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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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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寸 彩 色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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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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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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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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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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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级别、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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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1、学历(大学、中专) 2、工作情况(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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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业
绩 |
参与工程项目 工程获奖 个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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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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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申报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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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品牌及规格 |
用量 |
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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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新型材料使用的效果 |
(备注:重点介绍环保、节能、具有科技含量的新型材料,描述产品特性,及工程使用中所产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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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工程使用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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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推荐本工程参加宿州市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 1、 同意; 2、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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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宿州市建筑工程装饰奖工程复查专家组对申报单位所施工的部位进行现场复查。 1、 同意; 2、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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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 1、 满意; 2、 一般满意; 3、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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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使用单位对本工程的总体评价:
公章: 负责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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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各市推荐意见
(本表由工程所在地的建筑装饰主管部门或装饰协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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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推荐本工程参加宿州市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 1、 同意; 2、 不同意。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表七、申报工程复查评分表
(本表由申报单位按原样打印,省装协复查专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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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标准分 |
得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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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一票否决的工程不进行评分) |
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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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印象(含设计、施工难度等)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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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工程(含灯具、风口、喷淋、检修口安装等) |
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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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柱面工程(含门窗、固定家具、卫浴设备安装、细部工程等) |
2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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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工程(含楼梯、栏杆、扶手等) |
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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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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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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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小组组平均分 |
分 |
本工程基准得分率 (得分/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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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复查排序 |
本小组排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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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复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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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小组组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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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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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小组领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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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时间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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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评审意见表
(本表由申报单位按原样打印,省装协评委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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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人数 |
人 |
评委会投票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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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评审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评选“宿州市建筑工程装饰奖”。
评委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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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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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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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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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类别 |
获奖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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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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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
工程复查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得分:
申报单位:
一、评分标准及要求:
鉴于复查工程的工程性质、类别、规模、使用的材料采用的工艺等各方面差别较大,故复查工程的评分采用扣分法,本细则重点列出了在资料、地面、墙柱面、吊顶、工程总体印象、科技创新六个方面的常见质量通病和涉及安全和使用的问题,结合复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扣分。工程复查总分为100分。
表中所列均为工程复查的必查和主查内容,各复查小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和调整,但必查项目不可取消。
二、主要执行规范和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10;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6、《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8、《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
10、《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17—2010(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3、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其它强制性执行规定和标准。
三、景观装饰工程主要复查内容及要求:
1、各市所推荐的景观装饰工程,应有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景观装饰工程命名的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文件等。
2、景观装饰工程的复查重点应放在:景观设计创意、综合绿化、雕塑、水系、灯光、音响、排水、休闲、交流组织、环保、节能和运用新生物技术等方面,同时要满足紧急情况下的泄爆与疏散要求。
四、古建筑装饰工程主要复查内容及要求:
1、各市所推荐的古建筑工程,应有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古建筑的确认文件、修复施工文件、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文件等。
2、古建筑装饰工程的复查重点应放在:中国古建筑典型特征方面,防火、防雷、防蛀、防腐,并应具有与其使用相适应的水、电、风等配置。
注:本年度复查工作,各申报企业需重视工程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相关必要文件的准备,要求企业申报前对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自查,使其符合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执行规范和标准。另需重视消防验收工作,复查工作会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抽查,对不合格项实行一票否决。
1、室内、外石材墙柱面干挂、干贴工艺、过顶石安装;
2、大型吊灯安装的荷载试验和相关隐蔽资料;
3、楼梯扶手及栏杆、栏板的用材和规范尺度;
4、安全玻璃的使用部位要求,顶面、墙面安装玻璃的防爆防脱落措施;
5、变形缝处的装饰安装的基层和面层施工工艺;
6、改动建筑主体结构、增加结构荷载的审批及程序管理和技术管理措施。
7、开关、插座、配电箱和天花吊顶内的连接电线的规范与防火要求。
8、涉及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安全的其他问题。
五、 公共建筑装饰工程主要复查内容及要求:
1、 资料(需要提供原件):是反映整个工程质量的完整记录,(标准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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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项目 |
主要复查内容及要求 |
扣分项,(无分值的为否决项,须在规定时间改正)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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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文件(需要审查原件。) |
1、企业法人证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令相关证明; 4、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完整的竣工工图文件; 5、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签章必须齐全;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0日止; 6、消防验收或备案:实行消防验收的工程应提供消防验收证明,工程名称、验收范围、消防部门公章、日期必须齐全,验收结论为合格;验收证明中提出整改意见如涉及装饰部分应有复查记录;实行消防备案的工程应提供消防竣工备案证明; 7、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报告,需由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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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证明资料(需要审查原件) |
1、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增加结构荷载,必须具有经原结构设计单位及更高级别设计单位的认可文件; 2、大型吊灯安装的荷载试验和相关隐蔽资料、构架节点图; 3、室内石材墙柱面干挂及悬挑装饰结构节点图、拉拔试验报告及其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隐蔽验收记录等; 4、必须符合验收规范的强制性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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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证明 (5分) |
1、 主要装饰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查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经营单位、检测单位或存档单位公章。 2、 材料报验表,监理公司签章齐全,最好附有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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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文件 (2分) |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审批程序规范; 2、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检验批、隐蔽验收等资料要同步,重要部位附有影像资料。 3、内容要切合,签字要完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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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检记录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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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面、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细部、墙面或地面的变形缝以及装饰工程中承重结构隐检记录; 2、防水、水电、设备等隐检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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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 (3分) |
1、 分部、子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记录; 2、 试压、试阻、通水、通电及负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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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 工 图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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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竣工图装订及签字加盖竣工图章; 2、主要部位的竣工图与实际相符; 3、查验重点部位的节点大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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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 (3分) |
1、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环保施工; 2、设计施工体现绿色理念,有各种落实措施 3、使用再生材、合成材,就地取材; 4、工厂化装配化程度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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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1分) |
没有不符合规范的其它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如有写在扣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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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吊顶工程(含灯具、风口、喷淋、检修口安装等):(标准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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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位 |
主 要 复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
扣分项(违反强条还须按规定的时间改正)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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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观感 (5分) |
1、天花各种终端设备整体规划,位置美观,与面板交接严密;检修口收边、收口处理细致; 2、采用成品构件的检修口、检修孔; 3、阴阳角方正,收边、收口严密、顺直,无变形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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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饰面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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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膏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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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板面无明显裂缝或修补痕迹,表面平整、曲面吊顶顺畅; 2、迭级造型吊顶平直,侧板通顺垂直,灯管无外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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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属 板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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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板块排列美观,板缝顺直、宽窄均匀; 2、板面无下挠或变形明显,板面洁净; 3、边龙骨无明显变形,与板面贴合严密。 4、周边密封胶胶缝美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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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 维 块 材 |
1、板面安装严密、板缝均匀,收口条顺直; 2、明龙骨顺直,接缝严密,设备口居板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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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天 棚 |
1、图案花饰连续、吊顶表面洁净,接缝严密、均匀。 2、局部天花使用安全玻璃、工艺部件要有机械固定方式,联结可靠; 3、开放式顶棚涂饰平整均匀、管线设备布局工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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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内部 (5分) |
吊顶内防火涂料的涂刷符合要求,无裸线现象;吊杆超长设置刚性反支撑;龙骨设置间距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和线路未混用吊杆;吊顶内防火分区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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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2分) |
没有不符合规范的其它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如有写在扣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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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墙柱面工程(含门窗、固定家具、卫浴设备、细部工程等)(标准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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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
扣分项(违反强条还须按规定的时间改正)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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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观感 (3分) |
墙面平整、阴阳角方正、顺直;材质、色泽协调统一,电器面板与墙面交接严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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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柱面粘接 或干挂 饰面材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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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柱面 湿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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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饰面粘贴牢固、空鼓较少、表面平整、色泽一致、排砖正确。 2、墙面无透胶污染,无“返碱”或“水渍”。 2、缝格均匀,勾缝清晰,无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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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柱面 干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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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材墙柱面接缝平整、无缺损,接缝无明显打磨、修补痕迹。 3、金属饰面板表面平整、色泽一致,板缝均匀平直、板面无明显划痕或污渍,胶缝平直。 4、木挂板表面平整、无翘曲、开裂、离缝,接缝严密、色泽均匀、钉眼不明显。经过防火处理。 5、骨架牢固做防腐、防锈,满足防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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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金属等非干挂饰面板墙面 |
1、木质或金属饰面,板表面平整光滑、颜色协调,没有裂纹,缺角、翘曲、起皮、色差等缺陷,拼缝严密,整齐美观。 2、踢脚线干净平直、缝隙严密,自然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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裱糊与 软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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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壁纸粘贴牢固,无翘边、空鼓;拼接处花纹、图案协调,拼缝处无离缝。 2、软硬包饰面平整、布面走向一致,面料四周绷压严密、布面无松弛、边角饱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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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制作安装 部分 8分 |
玻璃材质 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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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玻璃板安装牢固、按规范要求使用安全玻璃。 2、接缝平直、无翘曲棱角,勾缝密实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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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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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木门窗(扇)无扭曲变形、缝隙适中、闭合严密,合页安装位置正确,门窗扇上、下端未漏漆; 2、玻璃门门扇无下坠,拉手牢固、缝隙均匀、缝宽适中; 3、铝合金门窗固定牢固、门窗扇无下坠,开启灵便,关闭严密,铝型材壁厚符合设计要求,表面无明显划痕。 4、门窗框周边密封胶胶缝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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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家具 及细部 |
1、木制固定家具门扇无翘曲变形,与顶棚、墙体交接不严密、顺直。 2、阳角线、挂镜线、腰线、踢脚线接口平直,装饰线收口细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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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具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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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洗手台板和卫浴设备靠墙、悬挑结构和下挂部分有可靠支撑,底部采取防水措施,缝隙均匀、安装牢固。 2、卫浴间成品隔断和配件安装牢固、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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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面板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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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高度符合规范要求,相位准确,电线分色、无缺相,无裸线、线盒与面板无缝隙,软包处做绝缘防火隔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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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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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开启灵便,标识明显,开启力及角度符 合规范要求,消防箱四周封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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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工程 (5分) |
1、 选材环保,材质稳定、无异味。 2、 色泽均匀、表面光滑,无明显刷纹及流坠污染,阴角凹槽干净。 3、无交叉污染、透底、修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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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1分) |
有违反规范的其它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 (如有写在扣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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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面工程(含楼梯、栏杆、扶手等)(标准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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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
扣分项(违反强条还须按规定的时间改正)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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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观感 (3分) |
地面标高准确、平整,坡向正确,无明显色差;不同材质拼接严密、和谐;无破损、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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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饰面材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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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 地面 |
条形地板铺设方向正确,板面密实、无响动,拼缝平直,缝宽均匀、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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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 地面 |
1、石材地面无“返碱”“水渍”污染,无色差明显; 2、板块地面接缝平直、无明显打磨痕迹;块材无崩边掉角,无明显修补痕迹; 3、块材地面围边交圈、切角到位、套割严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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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 |
地毯表面平服、无起鼓翘边,图案拼花细致,绒面顺光一致,交接处严实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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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及 塑胶地板 |
1、防静电地板安装稳固,四角平整严密,基层应清理干净,平整不起灰; 2、塑胶地板平整、踢脚线无脱胶翘边,无明显高低差和缝隙,收边整齐敷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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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饰面 |
1、 平整坚固,缝格均匀,分割自然; 2、 板块粘接牢固、钉结严密,结构层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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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杆扶手 台阶楼梯 (4分) |
1、扶手接缝平顺、均匀、无开裂,色泽均匀; 2、栏杆立柱固定牢固,规格用材符合规范; 3、台阶板、梯段符合规范尺度,规避两级以内台阶,一步高差内交界面要设斜坡并作防滑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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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镶嵌 (2分) |
1、 地漏在板块中央,坡向返水,套割严密; 2、 金属条安装牢固,无锈斑、变形、翘曲; 3、 门槛、走边等缝格严密、平整,无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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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1分) |
有违反规范的其它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 (如有写在扣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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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总体印象:(标准分10分)
综合考虑设计实际效果、空间比例尺度、色彩协调、选材合理、使用布局合理性、独特地域文化内涵、防噪音和节能等因素。
6、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标准分5分)
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面,企业应提供相应资料说明及依据。
复查专家组(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材质环保证明请参照以下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第5.2.1条规定: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5.2.2条: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石材或瓷质砖使用面积大于200㎡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的抽查复验。
第5.2.2条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5.2.4条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的某一种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200㎡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分别进行抽查复验。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第5.2.5条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十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5.2.6条规定:建筑材料或装修材料的检验项目不全或对检查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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